户籍在某某,是否可以办理离婚?
湖口县律师网
2025-06-01
江津若非您常住户口所在地,则不可办理离婚登记。根据《婚姻登记条例》规定,离婚需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。若不在户籍地办理,可能无法完成正式离婚手续,导致婚姻关系未合法解除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离婚可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进行。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;诉讼离婚则需向法院提起诉讼,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有争议的情况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江津非户籍地,不可办离婚。1.若双方同意离婚且无争议,需共同前往九龙坡(户籍地)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,携带户口簿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。2.若一方不同意或存在财产分割等争议,可在江津(居住地)法院提起诉讼离婚,需准备起诉状、结婚证及感情破裂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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